关于我院学生钱庭宇复学的公示
关于我院学生钱庭宇复学的决定
我院学生钱庭宇,考生号:23********0405,专业名称:护理。因患有抑郁症2023年12月申请休学,现休学期满结合《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八条学生复学相关规定。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处、教务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同意学生钱庭宇正常参加学院学习活动,准予学生复学到25级继续学习。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311-87107375。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7天)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2025年12月19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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