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学学生学籍注销的公示
关于退学学生学籍注销的公示
我院阮士达、李佳星、王卓、张子涵、刘紫阳、路梦月6名学生因不适应校园生活,提出退学申请。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结合《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四十九条应予退学情形第(七)款“本人申请退学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系)审核、学生处复核后拟对以下6名学生(详见附件)作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学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311-88247957。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30日(7天)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6名退学学生学籍注销公示名单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1 |
21130524100280 |
阮士达 |
软件技术 |
2 |
21130123104799 |
李佳星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23131026100137 |
王卓 |
学前教育 |
4 |
23130506101467 |
张子涵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23130407800424 |
刘紫阳 |
学前教育 |
6 |
23130184100872 |
路梦月 |
学前教育 |
2024年6月24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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