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录取新生张永萧等559名学生拟放弃入学资格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石家庄经济职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经各二级学院核查,我院2024年张永萧等559名学生拟放弃入学资格现将具体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工作程序对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予以标注。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材料如有异议,须在10月28日下午5:00之前向学生处学籍科反映,联系电话:0311-87107375,联系人:杜老师。
附件:2024年拟放弃入学资格559名学生名单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学生处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2024年10月22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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