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1.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在校大学生、中学生(含初中生、高中生和中职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
(2)家庭贫苦、身残志坚以及其他遭遇生活重大不幸但品学兼优的大中学生;
(3)家庭负担不重,但自立自强,敢于挑战自我、成就梦想,勇担社会责任,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的优秀大中学生;
(4)本人的自强不息事迹在省、市、县主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的优秀大中学生。
4.适当倾斜国家级贫困县、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2月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推荐, 要突出候选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优中选优;要向国家级贫困县、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学生适度倾斜;要保证评选活动扎实顺利开展,按时上报候选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
1、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所获证书或在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复印件一份;
2、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题材为人物通讯,第三人称,事迹真实感人,故事性、可读性强,2000字左右,便于宣传和结集成册。);
3、个人生活或活动场景彩色照片(五寸)2张;
各团组织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同时上报材料电子版。
附件: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人:孙晓川
电话(传真): 0311-86072732
电子邮箱:sjzxueshaobu@163.com
地 址:石家庄青园街25号1604室 学少部
2013年11月1日
附件:
第二届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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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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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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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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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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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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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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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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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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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团 县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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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广电局、学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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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团委、教育厅、广电局、学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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