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的填写
申请入党的同志,在党组织准备吸收他入党时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申请入党的同志通过填写《入党志愿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心愿和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同时,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所填《入党志愿书》的每个项目,逐个进行审查。
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他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的指导。入党申请人要依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如个别入党申请人不能写字,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的内容填写,最后由入党申请人签名盖章。一般要求如下:
1."姓名"和"曾用名",其中"姓名"填现在使用的姓和名;"曾用名",按使用顺序挑主要的填写。
2."出生年月",填写公历时间。
3."贴照片处",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籍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5."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的经济地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份,阶级成份应按土地复查和民主改革时期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
6."本人成份",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本人社会职业变动较多者,应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的职业填写。
7."文化程度",指现有文化程度。应按现有的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肄业;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的,应加上"相当"二字。
8."现任职务",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包括上级机a关任命的和经过民主选举、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写个人职业。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
9."入党志愿",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还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的志愿与决心,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
10."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应从七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11."奖励或处分的",为了说明表彰、奖励的规模和级别,填表时应该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
12."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情况"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和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和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项填法相同。
14."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凡是申请入党者认为表格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的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
15."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入党介绍人必须以严肃认真和向党负责的态度,把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表现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以及他是否已经具备了做一名党员条件的意见,综合的写在这一栏中,以便组织进行审查。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个人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写"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16."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包括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还要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根据这一精神,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之后,党委(或由县以上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之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规定的栏目内。
内容主要写对入党人的基本评价。如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具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是否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党员义务、权力和党的纪律等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如何;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情况,能否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生产、工作学习和改革开放中的表现怎样,能否在四化建设中积极作贡献;能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从思想上入党;是否勇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具有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存在的主要缺点,都要如实整理出来。还要写明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18."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应注明: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接纳(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即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之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如:某人支部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是2003年4月3日,则预备期至2004年4月2日止)。并注明应出席的总支委员人数,实到人数,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人数。
19."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新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表决的情况。批准的应注明预备期从╳年╳月╳日算起。经校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需盖上授权章,并加盖党委组织部印章。
20."备考"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