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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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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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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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57 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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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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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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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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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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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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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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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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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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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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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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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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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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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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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组织坚持以学生为本, 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 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是本院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法则,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是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基本道德素质的培养,努力实践公民道德的基本准则。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院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七)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是具有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正式会员。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 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二)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他人和本会的利益。
(三)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不得擅自诋毁学生会形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九条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主要任务是: 审查和决定学生会工作; 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章程; 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条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为一年;各系和二级学院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相同,为一年。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为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一般不超过5人,主席团聘任院团委老师为秘书长,指导和协助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一般为40人左右,除主席团成员外,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1至2人。系(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人左右,其中,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除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门负责人,均不设置任何职务。
第十三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院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扩大)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进行公告。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组织明确 1 名主席团成员协助院团委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勤联部和广播站6个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制订学生会的有关文件。
(二)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财务。
(三)负责安排有关会议及会务事宜。
(四)负责搜集、汇报各部工作情况,起草年度计划总结。
(五)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和兄弟院校学生会保持联系。
(六)及时收集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七)掌握学生会各项活动情况,倾听同学的呼声,提出合理建议。
(八)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秩序。
第十七条 学习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开展学习“一帮一”、学习竞赛等活动。
(二)联系和举办各种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
(三)协助教学部门开展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的活动。
第十八条 体育部主要职责
(一)关心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二)协助院体育教学部组织好学院各项体育赛事。
第十九条 文艺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各种有益的文娱活动,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艺活动。
(二)认真做好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管理及演出等工作。
(三)开展舞蹈、演唱等类文艺比赛,积极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
第二十条 勤联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组织对外联系工作,协助主席团做好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
(二)促进院内各系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
第二十二条 广播站主要职责
- 负责每天晨晚准时对全院师生的广播;
- 负责大型活动解说;
- 协助学院宣传部开展宣传工作。
第五章 学生干部
第二十三条 学生干部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模范。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不及格的情况。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经常向所在系、班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取得领导支持。
(六)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七)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
(八)具有教强的竟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六章 系(院)学生会
第二十四条 系(院)学生会在所在系党组织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 系(院)学生会由系(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院学生会备案,系(院)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 系(院)学生委员会由若干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根据需要可设置有关部室。
第二十七条 系(院)学生会执行院学生会工作的统一安排并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系(院)学生会有参加院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系(院)学生会主席要定期参加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并汇报和讨论工作。
第七章 班委会
第三十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学生选举产生,受所在系(院)学生会的领导,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与团支部密切配合,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班委会任期一年,有接受院、系学生会工作协调的义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赵坤杰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8级 |
|
否 |
班长、学生会主席 |
2 |
王泽贤 |
团员 |
会计 |
19级 |
|
否 |
学生会副主席 |
3 |
李梦龙 |
团员 |
信息工程 |
19级 |
|
否 |
学生会副主席 |
4 |
张永康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9级 |
|
否 |
学生会副主席 |
5 |
陈浩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9级 |
|
否 |
学生会副主席 |
6 |
岳佳宁 |
团员 |
艺术 |
19级 |
|
否 |
班长、办公室部长 |
7 |
李暧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9级 |
|
否 |
办公室副部长 |
8 |
马志鹏 |
团员 |
交通管理 |
19级 |
|
否 |
纪检部 部长 |
9 |
章奥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9级 |
|
否 |
体育部 副部长 |
10 |
王娇洋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9级 |
|
否 |
班长、文艺部部长 |
11 |
石婷炜 |
团员 |
信息工程 |
19级 |
|
否 |
班长、文艺部副长 |
12 |
张海悦 |
团员 |
艺术 |
19级 |
|
否 |
广播站部长 |
13 |
郭越 |
团员 |
信息工程 |
19级 |
|
否 |
学习委员、广播站副部长 |
14 |
苏宏杰 |
团员 |
信息工程 |
19级 |
|
否 |
班长、勤联部部长 |
15 |
杨帅 |
团员 |
经济管理 |
19级 |
|
否 |
勤联部副部长 |
16 |
杨雪婷 |
团员 |
护理 |
19级 |
|
否 |
班长、学习部部长 |
17 |
张宇 |
团员 |
护理 |
19级 |
|
否 |
学习部副部长 |
18 |
王浩 |
团员 |
汽车机电 |
20级 |
|
|
办公室部员 |
19 |
谷嘉乐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办公室部员 |
20 |
孙晓琪 |
团员 |
经济管理 |
20级 |
|
|
办公室部员 |
21 |
石新雨 |
团员 |
艺术 |
20级 |
|
|
办公室部员 |
22 |
崔乐天 |
团员 |
艺术 |
20级 |
|
|
学习部部员 |
23 |
邢保柱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学习部部员 |
24 |
张子豪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学习部部员 |
25 |
苑以璇 |
团员 |
经济管理 |
20级 |
|
|
学习部部员 |
26 |
王亚楠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学习部部员 |
27 |
闫敬雯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学习部部员 |
28 |
孙伽伦 |
团员 |
交通管理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29 |
董浩 |
团员 |
经济管理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0 |
柳阳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1 |
常慧鹏 |
团员 |
交通管理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2 |
钟玉山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3 |
赵振铎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4 |
常紫寒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5 |
韩璐瑶 |
团员 |
交通管理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6 |
张涛 |
团员 |
艺术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7 |
奚键凯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8 |
杨仕林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39 |
樊圣洁 |
团员 |
会计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40 |
司佳琪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41 |
赵欣雨 |
团员 |
会计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42 |
骆佳奇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体育部部员 |
43 |
王一丁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广播站部员 |
44 |
高宇豪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广播站部员 |
45 |
王佳雨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广播站部员 |
46 |
李宏伟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广播站部员 |
47 |
李一波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广播站部员 |
48 |
董梁晶 |
团员 |
会计 |
20级 |
|
|
文艺部部员 |
49 |
白雨 |
团员 |
艺术 |
20级 |
|
|
文艺部部员 |
50 |
王松 |
团员 |
交通管理 |
20级 |
|
|
文艺部部员 |
51 |
赵鑫 |
团员 |
艺术 |
20级 |
|
|
文艺部部员 |
52 |
王如欢 |
团员 |
经济管理 |
20级 |
|
|
文艺部部员 |
53 |
赵奕卓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勤联部部员 |
54 |
罗佳慧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勤联部部员 |
55 |
郝秋豪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勤联部部员 |
56 |
周凯 |
团员 |
信息工程 |
20级 |
|
|
勤联部部员 |
57 |
陈雪 |
团员 |
护理 |
20级 |
|
|
勤联部部员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一)参选个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共青团的指导;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3.熟悉学生会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运行机制及工作流程;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
(二)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历,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皆有参选主要学生干部的权利。
(三)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同时提交工作规划。在自荐的基础上,在广泛征求广大同学意见后,由选举预备委员会按20%的差额确定候选人,并报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候选人。
二、选举办法:
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同学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由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书记、院系辅导员及上届主席团组成的筹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筹委会审核报名人资格并组织面试和考核,差额选举出候选人,形成《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审议,经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候选人须获得过三分之二的投票)。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9日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会议室召开,74名代表出席了大会,大会主要议程是:听取院学生会工作报告、通过《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选举新一届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了赵坤杰等5名同学组成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岳嘉宁、杨帅等57名同学为院学生会成员。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是广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2.努力学习和积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学院和同学服务。
二、代表比例、构成和名额分配
(一)按照《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出席院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74名。
(二)学代会筹备组将代表名额一次性向各团总支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
学代会将邀请院系领导和院团委、学生会老师为特邀代表参加大会开幕式,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代表的选举办法
(一)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各系的代表选举工作在系党支部领导下,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二)具体操作办法:
代表的产生先由各团支部酝酿提名,然后各团总支分别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参加学院学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完成系学生会的换届选举。
1.选举前,从非候选人中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实施监督。
2.选举时,到会学生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3.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5.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为当选。如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补选;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三)选举学代会代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是广大学生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在选举前各系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弄清学代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了解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选好代表同发挥学代会作用的关系,尊重选举权利,真正把那些能正确代表群众,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代表义务的同学选为代表。
四、代表职责
(一)积极参加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二)严肃认真地行使民主选举权,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积极宣传和贯彻学代会的决议精神,带领全同学完成学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四)保持与同学的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团结广大学生一道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五、代表资格审查
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组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所推荐的代表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代表结构是否符合规定比例;代表产生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经审查如没有问题应认定其代表资格。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略)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工作,每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把学生会工作纳入到院党委工作计划;院党委指派党委副书记曹彦飞分管学生会工作,曹书记对学生会工作亲自部署,对学生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审核把关,深入到学生中间,了解学生会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学生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盖玉戈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怡君 |
是 |
|